浙价检〔2010〕297号
浙江省物价局印发《关于健全社会
价格监督服务组织的指导意见》的通知
各市、县(市、区)人民政府:
经省政府同意,现将《关于健全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组织的指导意见》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二○一○年九月三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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