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区发改局开展“12•4”全国法制宣传日广场宣传活动
发布时间:2011年12月05日  点击:  【字体:

今年以来,区发改局找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切入点和结合点,切实提高价格法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,不断提高价格工作服务水平,努力营造良好的价格法制环境。

根据莲都区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,我局积极参加了“12·4”全国法制宣传日广场宣传活动。价格工作人员在纳爱斯广场设立展台,围绕“深化价格服务、促进经济转型”的主题,开展价格法律法规宣传活动,并现场受理群众价格投诉、价格咨询。活动现场,价格工作人员对群众比较关心的农民建房、教育、供电、有线电视、婚姻登记、计生、电信、水价、物业等问题一一进行了解答,向市民发放发放了《价格法》、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》、《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》等宣传资料。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,接受群众价格咨询16人次。通过活动,普及了价格法律知识,增强了价格主管部门同社会的联系,为营造依法治价良好氛围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。

(物检所  何合理)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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